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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3日 发布者: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即将进入期末复习考试阶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30日至7月3日为全校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7月4日至8日为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

2.公共体育课、公共选修课(含:通识类课程)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考试,并于6月29日前完成考试或考查。

3.辅修双学位专业跟班上课的学生原则上必须跟班考试,如确有与第一专业考试冲突者,须办理缓考手续,经教务处审核后,由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另行命题,并于7月9日至10日安排考试;个别课程考试经与学生协商,在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也可安排在晚上进行。

4.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每场考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0分钟,上午08:00开始,下午15:00开始,晚上19:30开始。为了便于重修学生考试,每个考试时间块一般只安排一个年级考试。

二、试卷命题的形式要求与印刷程序

1.命题要在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历年试题,详细了解教学过程的基础上,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必修课课程以考试为主,选修课课程可以采用考试,也可以采用考查。同一专业两个及以上的教学班开设同一门课程,必须统一命题。

考查课程可使用试卷专用纸的答卷形式,考试课程要严格按照标准化试卷格式命题。具体要求如下:

(1)试卷命题要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基本知识点和重点难点所占的比例,一般情况下试卷覆盖面应达到80%以上,题型设计应做到科学合理,题量适中。

(2)试卷题型不少于四种(如:填空、判断、辨析、选择、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案例分析、编程、翻译、作文、绘图和证明等);

(3)A、B试卷内容重复率不超过10%;上下年级试卷内容重复率不超过20%。

结合如上要求,为保证试卷质量,在试题的命制过程中应避免重复率高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详见附件1)和《河南大学期末考试试卷审批表》(详见附件2)对试卷内容、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加大审查力度,特别是对试题重复率的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

2.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或通识类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时间)如需印刷试卷或领取试卷专用纸请于6月15日前到教务处343室完成登记审批手续后,到学校指定的印刷单位办理,详见附件3:《河南大学公共类课程试卷印制工作管理办法》。专业类课程的试卷及试卷专用纸由各学院自行印制。

为进一步规范试卷管理,减少试卷交接环节,各教学单位应将审批后的样卷直接送到相应印刷单位印制并妥善保管。

三、考务安排及要求

1.公共必修课考试,考场由开课单位统一安排,监考人员由各相关学院提供,具体人数由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部署,详见附件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公共必修课考试监考名单报送有关公共课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教务员一定要对所分配的教室(考场)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详见附件5:《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期末考试使用教室一览表》。并根据教室座位实际情况安排相应年(班)级学生考试,避免因教室容量与考试人数不符而影响考试的现象发生。

3.各教学单位的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须于6月22日前导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数据格式详见附件6:《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样表》。考场安排信息采集工作详见附件7:《关于考场安排信息采集的通知》。

4.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试卷命题、印刷、评阅等工作请参照《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执行。同一门课程要统一命题,集体流水作业评阅。并做好试卷统计分析的工作,详见附件8:《河南大学期末考试试卷统计分析表》。学校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5.为规范考场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开考前须进行宣读《考场告知书》(详见附件9)的环节。《考场记录表》(详见附件10)的使用背面须附“监考人员对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程序及证据采集细则”,二者正反面印刷到一张纸上。公共类课程(含:通识类课程)的《考场记录表》及《考场告知书》由学校指定的印刷单位统一印制,专业类课程的《考场记录表》及《考场告知书》由各学院在期末考试相关材料中下载并自行印制。《考场记录表》和《考场告知书》一并装入试卷袋。

6.各教学单位应继续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考试期间要明确带班领导,全面负责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每场考试各教学单位考务办公室要指定专人提前到岗并坚守岗位,以便及时联系沟通。

7.按照《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凡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学业考试(期末考试、补缓考等)必须要持有本人照片清晰的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各学院在考试前一周提醒学生检查身份证件是否齐全,如丢失,学生须在考前完成证件补办事宜。如遇突发性证件丢失的情况,请各学院和学生本人按照期末考试相关材料中《关于河南大学学生参加校内学业考试证件丢失的处理办法》(详见附件11)执行。

四、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

教学单位要严格试卷评阅程序,把好试卷评阅质量。各门课程试卷评阅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公共基础平台课、学科及专业基础平台课要求组成3人以上的评卷小组实行集体流水作业评阅。其他性质课程评卷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评卷评阅时一律使用红色笔(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

2.试卷卷面评分应为得分,不打扣分(负分),不打“√”、“×”等符号,每小题题首有得分,论述题评阅有要点得分,大题题首和卷首汇总的得分要填写在得分栏内。

3.试卷批阅时卷面要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涂抹,确需要涂改之处需签名。

4.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及核对录入工作。

根据《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条例》的要求: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其中考试、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论文、出勤情况等)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各课程对学生的考核均应杜绝“期末一卷评定”的情况。对于平时成绩的考核评定,应做到给分有依据(即: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和支撑材料)。

五、成绩登录要求

1.课程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学生考核成绩的记载和登录工作,原始成绩单要一式两份(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的成绩,任课教师可打印并签名后作为原始成绩单),任课教师、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由学院(部)教务办公室和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2.2018年6月30日至7月13日为期末考试成绩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和提交时间,为了保证成绩的准确和完整,本学期的成绩录入和提交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故不能完成者,需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登录成绩者,严格按照《河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成绩录入时,学生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者,在备注栏内选择 “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字段,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按“0分”计,学生缓考信息由教务处统一录入系统。

4.成绩录入过程中,在暂存状态下,成绩综合比例构成的设置或成绩录入出现错误,可以清空保存,重新设置综合比例构成后录入成绩。

5.在未确定成绩录入完整无误的情况下,先点击暂存,经检查确保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提交后发现有误的,需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试卷,到教务科进行更正。

6.具体成绩操作流程及成绩单打印详见附件12:《成绩录入打印操作流程》。

六、试卷分析

试卷分析是课程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试题有关信息的分析,旨在检测教与学的效果,检查命题质量是否能够真实反映出学生学习的水平,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改进教学工作提供重要的反馈信息。试卷分析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学生成绩分布状况分析:从各个分数段学生人数分布情况看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如不符合,分析其原因。

2.内容覆盖面情况分析:考试内容是否覆盖了课程所有章节,是否与教学大纲的要求一致。

3.难易程度分析:试题难度、深度是否与教学大纲、教学要求相符。

4.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分析:对学生失分较多的题目和失分较少的题目,分析其原因。

5.改进建议:教师在今后命题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教师在今后授课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哪些方面需要加强;学生今后在该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怎样才能学好该门课程,有何具体建议。

七、考试材料的装订内容与归档要求

考试材料应收集与评定成绩相关的主要材料;装订应以整齐、美观、便于查阅的要求进行整理分装。各教学单位考试材料的内容与装订(或归档)可参照如下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1.试卷类材料的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依次为:试卷样卷(A、B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审批表、考场告知书、考场记录表、成绩单、试卷统计分析表、学生答卷等。

2.评定过程成绩的材料装订(或归档)顺序应按照各项材料产生的时间先后进行编排。具体应包含如下内容:平时成绩册、考勤记录、课堂讨论、课程作业、课程论文、阶段性测验、实践活动的记录等。

3.实践性和技术性等课程的考试材料中有涉及电子图像、音频、视频材料的应存储于可长期保存的硬盘和光盘等电子信息载体,并标注相关信息后与纸质材料一并归档。

装订(或归档)后的考试材料封面要标明学年学期、课程名称、年级和专业等信息。

八、加强考风考纪宣传

1.各学院要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开好考前动员会,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河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河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的原则,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2.监考人员要提前到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执行有关规定。在开考之前,监考人员要向考生宣读《考场告知书》,并由三名以上学生代表签名。若发现学生有考场违纪现象,监考人员及相关学院应严格按照《河南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及时进行处理。

开封大学联办班和濮阳工学院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本单位的期末考试工作。

教务处

2018年6月13日

  
                                               
                                                                                                           2018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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